被告人、自诉人及其代理人可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27条规定,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提出上诉,上诉期限为10日。被告人的辩护人和近亲属经被告人同意也可以提出上诉,上诉期限为5日,期限从接到判决书、裁定书的第二日起算。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和代理人也可以对附带民事诉讼部分提出上诉。任何借口都不能剥夺被告人的上诉权。
法律分析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七条规定,被告人、自诉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有权用书状或者口头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被告人的辩护人和近亲属,经被告人同意,可以提出上诉。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可以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中的附带民事诉讼部分,提出上诉。对被告人的上诉权,不得以任何借口加以剥夺。
第二百三十条规定,不服判决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十日,不服裁定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五日,从接到判决书、裁定书的第二日起算。
拓展延伸
刑事上诉程序的法律规定与实践分析
《刑事上诉程序的法律规定与实践分析》是一篇关于刑事上诉程序的研究文章。本文旨在通过对相关法律规定的梳理和对实际案例的分析,探讨刑事上诉程序的运行机制和实施效果。首先,文章将介绍刑事上诉程序的法律依据和基本原则,包括上诉的适格性、上诉期限和程序要求等。其次,文章将分析刑事上诉程序在实践中的运行情况,探讨上诉案件的受理、审理和裁决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挑战。最后,文章将提出一些改进和完善刑事上诉程序的建议,以促进司法公正和法律秩序的维护。通过对刑事上诉程序的法律规定和实践的深入研究,本文旨在为相关法律从业人员和学者提供参考和借鉴,以推动刑事司法的进步和发展。
结语
《刑事上诉程序的法律规定与实践分析》通过对相关法律规定的梳理和实际案例的分析,深入探讨了刑事上诉程序的运行机制和实施效果。文章明确指出,被告人、自诉人及其代理人对一审判决、裁定不服,有权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上诉期限为十日或五日。同时,文章也提出了改进和完善刑事上诉程序的建议,以促进司法公正和法律秩序的维护。本文为法律从业人员和学者提供了有益的参考和借鉴,推动了刑事司法的进步和发展。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七条
被告人、自诉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有权用书状或者口头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被告人的辩护人和近亲属,经被告人同意,可以提出上诉。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可以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中的附带民事诉讼部分,提出上诉。对被告人的上诉权,不得以任何借口加以剥夺。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条
不服判决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十日,不服裁定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五日,从接到判决书、裁定书的第二日起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