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正文

交强险合同中的受害人是指因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

2023-11-23 来源:个人技术集锦

交强险合同中的受害人是指因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遭受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但不包括被保险机动车本车车上人员和被保险人。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合同为被保险人与保险人订立的保险合同,受害人不是保险合同的当事人,但是却享有保险合同为其设定的利益,这突破了合同相对性原理。

一、交强险与第三者责任险的赔偿范围怎么划分

交强险与第三者责任险的赔偿范围《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三条规定,本条例所称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是指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

《机动车辆保险条款》第十条规定,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人员在使用保险车辆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的直接损毁,被保险人依法应当支付的赔偿金额,本公司依照保险合同的规定给予补偿。但因事故产生的善后工作,由被保险人负责处理。

二、交强险和商业险的区别是什么?

(一)强制性与非强制性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交强险为国家规定的强制性保险,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的规定,机动车的所有人或管理人都应当投保交强险,也就是说车主只要购车,就需要每年对其进行投保。同时,保险公司不能拒绝承保、不得拖延承保和不得随意解除合同。而商业险不具有强制性,投保人与保险公司在自愿、平等的条件下订立保险合同。故车主也可以只投保交强险,当然,这样做由于保障范围和保障程度都比较有限,风险较大。

(二)保障范围的宽与窄

交强险的保障范围广,商业险的保障范围相对狭窄。发生保险事故时,交强险不仅承担被保险人有责任时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而且还要承担被保险人无责任时其相应的损害赔偿责任。而商业险在被保险人无责任或者无过错的情况下,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另外,商业险条款的“责任免除”项下还列明了许多保险人不承担赔偿的情形。

伤残赔偿金,他指的是在交通事故当中发生了一些身体上的伤害,造成的人员的伤残,需要进行赔偿的具体项目,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当中,如果存在着责任的话,那么他的死亡伤残赔偿的限额是11万元人民币,医疗费用赔偿的限额是1万元人民币。

三、交强险属于财产保险合同吗

交强险是属于财产保险合同的。交强险中的被保险人是指投保人及其允许的合法驾驶人,一般来说都是指投保交强险的车主。

1、交强险合同中的投保人

投保人是指与保险人订立交强险合同,并按照合同负有支付保险费义务的机动车的所有人、管理人。同时投保人也可以是被保险人。

2、交强险合同中的受害人

交强险合同中的受害人是指因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遭受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人,但不包括被保险机动车本车车上人员、被保险人。也就是说投保交强险的车主在交通事故中也遭受了伤亡或损失,但是不属于受害人范畴。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显示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