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解:首先带患者身份证,到病历档案室复印、封存客观病历,然后到医务处投诉相应的科室和医务人员,马上要求院方解决。行政调解:主管机构—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第三方人民调解组织)。医调委做为第三方人民调解组织。
法律依据:《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一条 为了预防和妥善处理医疗纠纷,保护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维护医疗秩序,保障医疗安全,制定本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