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内幕交易行为构成要件是什么
1、内幕交易行为构成要件如下:
(1)客体要件,侵害的客体是证券、期货市场的正常管理秩序和证券、期货投资人的合法利益;
(2)客观要件,表现为行为人违反有关法规,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证券、期货买卖,或者泄露内幕信息,情节严重的行为;
(3)主观要件,在主观方面只能依故意构成。包括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过失不构成本罪;
(4)主体要件,主体为特定主体,是知悉内幕信息的人,即内幕人员。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七十三条
采取协议收购方式的,收购人收购或者通过协议、其他安排与他人共同收购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的有表决权股份达到百分之三十时,继续进行收购的,应当依法向该上市公司所有股东发出收购上市公司全部或者部分股份的要约。但是,按照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规定免除发出要约的除外。
收购人依照前款规定以要约方式收购上市公司股份,应当遵守本法第六十五条第二款、第六十六条至第七十条的规定。
二、内幕交易的违法行为如何处罚
1、责令依法处理非法持有的证券;
2、没收违法所得;
3、并处罚款;
4、警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