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罪是指医务人员严重不负责任,导致就诊人死亡或严重损害身体健康的行为。严重不负责任的行为包括擅离职守、拒绝救治、擅自开展试验性医疗等。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指造成严重残疾、重伤、感染艾滋病等难以治愈的后果。医疗事故罪侵犯医疗单位的工作秩序,行为人对结果是过失造成的。该罪主体为医务人员。
法律分析
医疗事故罪是指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行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严重不负责任:(一)擅离职守的;(二)无正当理由拒绝对危急就诊人实行必要的医疗救治的;(三)未经批准擅自开展试验性医疗的;(四)严重违反查对、复核制度的;(五)使用未经批准使用的药品、消毒药剂、医疗器械的;(六)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有明确规定的诊疗技术规范、常规的;(七)其他严重不负责任的情形。“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是指造成就诊人严重残疾、重伤、感染艾滋病、病毒性肝炎等难以治愈的疾病或者其他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后果。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医疗单位的正常工作秩序。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医疗规章制度,对工作严重不负责任,造成病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病人身体健康的行为。主观方面由过失构成,即行为人对“造成病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病人身体健康”的结果,在主观上并不是出于故意,不是行为人希望、追求或者放任的结果,而是过失造成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只能是由医务人员构成。
拓展延伸
医疗事故罪的定性与处罚措施
医疗事故罪的定性与处罚措施是指对医疗领域发生的严重事故所涉及的刑事责任的认定和相应的处罚方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医疗事故罪是指医务人员在医疗过程中因过失或故意行为,导致患者死亡、重伤或其他严重后果的行为。对于医疗事故罪的定性,通常需要考虑医务人员的过失程度、违反医疗规范的程度以及造成的后果等因素。而对于医疗事故罪的处罚措施,则根据具体情况而定,可能包括罚款、拘役、有期徒刑等刑罚,同时可能还会涉及医疗执业资格的撤销或暂停等行政处罚措施。对于医疗事故罪的定性与处罚措施的准确理解和适用,有助于维护医疗秩序和保护患者权益。
结语
医疗事故罪的定性与处罚措施是对医务人员在医疗过程中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进行认定和相应处罚的规定。医疗事故罪要求考虑医务人员的过失程度、违规程度和造成的后果等因素。对于医疗事故罪的处罚措施,可能包括罚款、拘役、有期徒刑等刑罚,以及医疗执业资格的撤销或暂停等行政处罚措施。准确理解和适用医疗事故罪的定性与处罚措施,有助于维护医疗秩序和保护患者权益。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五十六条【医疗事故案(《刑法》第三百三十五条)】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应予立案追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本条规定的严重不负责任:(一)擅离职守的;(二)无正当理由拒绝对危急就诊人实行必要的医疗救治的;(三)未经批准擅自开展试验性医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