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板怕劳动仲裁,原因如下:
1、劳动仲裁机构是隶属于劳动局,不具有行政执法的权力,所以老板不会感到害怕;
2、只有劳动仲裁委员会才具有行政执法权力,可以调解纠纷。劳动仲裁结果是具有法律效应的,对老板起到一个制约的作用。
劳动仲裁通常适用于以下情形:
1、工资和福利待遇:包括工资、绩效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福利待遇等;
2、工作时间和休假:包括加班、节假日、年假、病假、事假、婚假、产假、陪产假等;
3、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包括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的缴纳和使用等;
4、解除劳动合同:包括解除劳动合同的原因、程序、补偿等;
5、劳动合同的订立和履行:包括劳动合同的签订、履行、变更、续签等;
6、违法行为的赔偿:包括用人单位违反劳动法律法规、规章制度造成申请人损失的赔偿等。
劳动仲裁的流程包括以下步骤:
1、提交申请:劳动者或用人单位需要向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递交书面申请,申请中需详细说明纠纷的事实、理由和请求;
2、受理申请:劳动仲裁委员会在收到申请后,会进行初步审查,确认申请符合法定条件和程序,并决定是否受理申请;
3、调解:劳动仲裁委员会会邀请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尝试协商解决纠纷。如果调解成功,会制定调解协议并在协议上盖章即可;
4、仲裁:如果调解失败,劳动仲裁委员会会组织仲裁庭进行公开听证,听取双方当事人的陈述和证据,并进行裁决。裁决结果具有法律效力;
5、履行:一旦裁决结果生效,双方当事人应当履行仲裁裁决,如有一方不履行,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综上所述,用人单位应该尽可能避免出现劳动争议,并在发生争议时积极采取合法、公正的解决方式,避免给企业带来不必要的风险和损失。同时,用人单位可以通过建立健全的劳动关系制度、加强员工管理、提高员工福利待遇等方式,预防和减少劳动争议的发生。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