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辞职未签合同,公司能扣半个月工资吗?

来源:个人技术集锦

家政公司未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属于违法行为,员工可随时解除劳动关系,无需承担违约责任和赔偿。无论是否签订劳动合同,如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劳动仲裁委员会应受理劳动争议。可向市劳动保障局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法律分析

不合法。

家政公司没有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属于违法行为,在这种情况下,可随时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并不需承担违约责任和赔偿问题。同时,根据有关法规,如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不论是否签订劳动合同,只要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劳动仲裁委员会均应受理。因此,她可以向市劳动保障局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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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拓展延伸

辞职后未签合同,公司是否有权扣除半个月工资?

在辞职后未签合同的情况下,公司是否有权扣除半个月工资取决于具体的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劳动合同是双方自愿签订的,即使未签订书面合同,也可以通过口头或默示的方式形成合同关系。因此,如果您已经与公司就工作内容、工资待遇等达成口头或默示的一致意见,公司是有权扣除半个月工资的。然而,如果没有明确的约定或口头协议,公司扣除工资可能会违反劳动法的规定。建议您咨询专业的劳动法律师,以了解具体情况下的法律规定和权益保护。

结语

在这个案例中,家政公司未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的行为是违法的。根据相关法规,员工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关系,无需承担违约责任和赔偿问题。同时,劳动仲裁委员会应受理劳动争议,无论是否签订劳动合同,只要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因此,她可以向市劳动保障局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如果您需要进一步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和解答疑问,建议咨询专业的律师,他们将为您提供最好的咨询服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四十一条 【经济性裁员】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

(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三十九条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过失性辞退)】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四十条 【无过失性辞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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