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员工当月离职的社保由用人单位继续进行交纳,这在相关法律上有明确的规定,劳动者和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劳动者离职当月,用人单位应当依法给劳动者缴纳社保。但解除劳动合同后的下个月,用人单位不需要再缴纳相关社保,劳动者可以自行缴纳或者将社保关系转入新的工作单位。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如果是离职后专为领获救人员缴纳社保,那么可以带上离职证明、个人资料前往当地社保机构办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