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社保卡不能用的原因一般由4种:欠费、密码错误、卡片损坏、医疗机构结算系统故障。
1.未及时缴费或欠费:
原因:社保费应当月缴清,逾期未缴或者账户余额不足扣费都将影响正常的医疗报销。
解决方法:各企事业单位或公司应当在每月月初查看单位账户是否足够缴纳本月社保费用;城乡居民参保人员则由所在社区(居委会)办理扣费。
2.密码错误:
原因:在医疗结构使用社保卡结算必须先输入社保卡密码,无法输入正确的密码则将不能使用社保卡报销。
解决方法:社保卡密码最多可输入十次,十次均输错将需要本人前往发卡银行解锁密码。
3.卡片损坏:
原因:少数情况下因社保卡存放不当或其他原因损坏,将影响刷卡使用医疗报销。
解决方法:请避免折叠或刮花卡片表面,妥善保存。不小心损坏社保卡,可持本人有效证件前往发卡银行申请补换卡。
4.医疗机构结算系统故障:
原因:极少情况下,医院结算终端有可能出现故障导致无法办理现场报销结算。
解决方法:请参保人要求医院收费处于发票背面注明未办理现场结算原因,加盖医院章后带回社保局窗口办理报销结算~
5.其他原因:
其他不明原因造成无法使用社保卡报销请尽快联系本市各社保经办机构或拨打12333咨询。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二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
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分别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
第二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第三十五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根据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确定的费率缴纳工伤保险费。
第四十四条 职工应当参加失业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失业保险费。
第五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