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企业公章是企业身份和权力的证明,公章只有备案了,加盖企业印章的文件,才具有法律效应,同时意味着企业对文件的内容承担法律责任。公章未备案,即使盖了公章,文件也不具有法律效应。公章备案之后,公安局会授权证明,证明该印章是合法所得,未备案的公章则不会得到公安局的授权。若企业印章未备案,并出现被他人盗用或冒用的情况,很可能给企业带来不必要的纠纷和企业无法承担的责任。若备案了,则可以寻求法律途径的保护。有效的,有数字的使用的是新型防伪印章(金属章面,内置电子芯片)。没数字的是老式印章(红胶印章)。至于是否真实,可凭印模到其上属主管单位咨询鉴定。
由于公安部对办理刻制印章的手续未作统一规定,所以各地公安机关对刻制印章手续的规定有所不同。根据刻制印章的种类不同,手续也不一样。
刻制党政、国有或集体企业、事业单位及其内部机构的公章,一律凭本单位的上一级领导部门或批准成立的部门开具的证明文件或信函,到本单位所在地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治安管理部门办理审批手续,经公安机关审查后,发给刻制印章通知单或介绍信、证明等,到公安机关指定的刻字厂或刻字店刻制公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六条 设立公司,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由公司登记机关分别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不得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应当在公司登记前依法办理批准手续。
公众可以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查询公司登记事项,公司登记机关应当提供查询服务。
第七条 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
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
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