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如果快递员拿错了货,和顾客是没有任何关系的。所以这种情况下,是快递员的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第三十三条邮政企业对于给据邮件丢失、损毁、内件缺少,除了挂号信件、保价邮件和非保价邮包,其他给据邮件,按照国务院邮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办法赔偿或者采取补救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