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正文

电瓶车事故我全责该怎么办

2023-10-01 来源:个人技术集锦

电瓶车事故我全责不可以不去处理。如果不处理的,对方可以向交通事故发生地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根据民事判决书或裁定书要求对方赔偿,此时不赔偿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对另一方强制执行。

一、轻微交通事故受伤方一直不来处理

出了交通事故后伤者拖延时间不去处理可以由另一方先找处理事故的交警出具责任认定书,然后根据责任划分情况承担赔偿责任,如果无法协商赔偿方式的,.也可以让交警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邮寄肇事方,然后到法院起诉,在诉讼时效内(一年)及时提起民事诉讼,胜诉后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或者委托律师根据责任认定书起诉索赔。

二、交通事故赔偿不合理怎么办

发生交通事故但责任方不赔偿时,受害方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要求对方履行赔偿义务。首先,可以向交通事故认定机构申请调解;其次,若调解不成,可以去法院起诉要求对方赔偿或者不经调解,直接到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赔偿。人民法院审理判决后,若对方不履行赔偿义务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拒不履行判决裁定的,会造成以下后果:一、会被列入失信黑名单,影响坐飞机、坐高铁、贷款等日常生活;二、若拒不履行裁定判决,情节严重的,可以追究拒不履行判决裁定罪。

三、电动车交通事故对方全责但不赔偿怎么办

电动车交通事故对方全责但不赔偿的,受害人可以起诉。交通事故处理后,侵权人不赔偿的,受害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之后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此时如果有财产而拒不执行判决的,则将被列为失信执行人,严重的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会被判刑。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第二百五十二条

对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行为,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强制执行或者委托有关单位或者其他人完成,费用由被执行人承担。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

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显示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