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企业的上述支出不允许在所得税前扣除。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 第五十七条 一个合伙人或者数个合伙人在执业活动中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合伙企业债务的,应当承担无限责任或者无限连带责任,其他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为限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