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分公司一般情况下是没有营业执照的,是资格作为原告起诉的,必须以总公司的名义起诉。
一、分公司能否进行股权投资
分公司不能进行股权投资。由于分公司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不能以其名义单独对外生产经营,不能对外投资。
分支机构属于总公司分支机构,在法律上,经济上没有独立性,没有企业法人资格,只是总公司的附属机构。分公司没有自己的名字、章程和财产,以总公司的资产对分公司的债务承担法律责任。
二、分公司需要制定集体合同吗
分公司可以制定集体合同,但不是必须的。分公司可以签订集体合同,分公司虽然没有独立的主体资格,但是其实际领取了营业执照,并且从事相关的经营活动,对于普通劳动者而言,可能并不能辨认其主体资格。没有营业执照的分公司,一般需要以总公司的名义制定集体合同。
三、子公司和分公司一样吗都有法人地位吗
分公司并不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所以分公司通常情况下只有负责人,在分公司违规运营的情况下,分公司的负责人和总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要对直接追责。但是子公司是具有法人资格,可以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我们通常所说的分公司法人代表其实就是分公司负责人,在分工公司的营业执照上来看说负责人跟总公司的法人代表可以是一个人。
因此,分公司没有法定代表人,只有负责人,分公司与总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可以是同一人。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五十三条:法人非依法设立的分支机构,或者虽依法设立,但没有领取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以设立该分支机构的法人为当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