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第一步:百度搜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入网站,点击“企业信息填报”。第二步:根据企业所在的区域点击对应省份选择进入。第三步:输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输入代码后,若以前年度有填写过年报信息的,联络人员姓名、联系手机、证件号及企业名称会自动弹出。点击发送验证码到联络人员手机即可通过验证码登录。
法律依据:《企业年度检验办法》
第三条 企业年度检验(以下简称年检),是企业登记机关依法按年度根据企业提交的年检材料,对与企业登记事项有关的情况进行定期检查的监督管理制度。
第四条 每年3月1日至6月30日,企业应当向企业登记机关提交年检材料。有正当理由的可以在6月30日前向企业登记机关提交延期参加年检的申请,经企业登记机关批准可以延期30日。企业应当对其提交的年检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当年设立登记的企业,自下一年起参加年检。
第五条 各级企业登记机关负责对其登记的企业进行年检。上级企业登记机关可以委托下级企业登记机关对其登记的企业进行年检。企业登记机关可以委托企业所在地的工商行政管理所对其登记的企业进行年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