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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经股东过半同意的股权转让合同有效吗

来源:个人技术集锦

未履行股东同意手续的股权转让合同,属于效力待定的合同。股权转让应征求其他股东的意见,其他股东不表示反对或者不愿意购买股权的,应视为同意转让,可以认定为合同有效。

但其他股东过半数不同意转让或者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和其他股东可以主张合同无效,或者请求法院予以撤销。

一、公司股权多长时间可以变更

关于公司股权变更后再次变更,法律没有限制,完全是股东和公司自由决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的条件是什么?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是这样的:第一、对内转让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第二、对外转让1、有约定按约定: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2、没有约定按法定:(1)股东向股东之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大于1/2)同意。(2)表示同意的方式①明确表示同意。②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30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③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3)优先购买权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三、股东优先购买权期限是多长呢

股东优先购买权期限是收到转让股东书面转让通知之日起30日内,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七十一条规定: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

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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