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尿毒症患者门诊、住院透析均享受医保、新农合报销,且全年包干价中90%的费用由医保报销,个人只需付10%。由于血液透析属于“特种病”范畴,所以其结算周期为360天,门诊也按照住院的比例报销。按照城镇医疗保险的规则计算,在自费1300元的起步线之后,如果在三级医院透析,花费在1300元-3万,报销比例为85%;3万-4万的报销比例为90%;4万以上的报销比例为95%。而如果是二级医院,1300元-3万的报销比例为87%,3万-4万的报销比例为92%,4万以上的报销比例97%。按此规定,患者如果在三级医院治疗,每次血透自己所需要支付的费用为24元,在二级医院每次透析,自己仅需支付14.4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第二十六条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待遇标准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