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离婚民事调解书一般是在双方当事人都签收时起就已经生效,但是人民法院还是会下裁定。调解书在双方签收的日期才产生法律效力,如果双方不是同时签收的,那么以后签收者的签收日期为生效日期。人民法院所制作的调解书日期并不是调解书的生效日期。事实上,法院制作调解书肯定要先于当事人签收调解书的时间。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一百四十九条 调解书需经当事人签收后才发生法律效力的,应当以最后收到调解书的当事人签收的日期为调解书生效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