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买房要看出资情况和房产登记状态来确定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房子是夫妻婚姻期间购买的且没有明确约定,房产证上只写一方的名字,都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如果是由一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并在子女名下登记,视为对该子女的赠与,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是共同财产以父母名义购买的房子,产权属于父母,不属于夫妻财产,只能按出资情况算作债权要求偿还出资额。
法律分析
婚后购房不一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具体判断应考虑出资情况和房产登记状态:
1、婚后购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形。
(1) 夫妻在婚姻存续期间购买房屋且未明确约定时,房产证上只写一方名字,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2) 一方父母支付首期款购置的房产、婚后夫妻共同交付的房款及装修费用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可分割。一方父母出资部分需根据约定处理。
(3) 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子女名下的,均按出资份额共有,除非另有约定。
2、婚后购房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形。
(1) 一方父母出资购买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子女名下的,属于子女个人财产。
(2) 双方以父母名义购房,产权登记在父母名下的,属于父母财产,离婚时不可分割,按出资额算作债权要求偿还。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九条
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理。 该内容由 信金国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