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职人员有生育津贴吗?
有,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法律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第八条 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二、丈夫有生育保险妻子是否可以报销
丈夫有生育保险妻子可以报销。
只要男方符合合国家的计划生育政策规定,另外也要符合法定的生育条件,并且在用人单位为男方缴纳生育保险费用的事件连续超过了12个月,并且在其配偶失业的情况下,可由女方享受生育保险待遇,不过只能享受生育保险基金支出,不能享受生育津贴,其可获得的保险比例如下:
1、妊娠满7个月施行剖宫生产或剖宫流产的1500元;
2、妊娠满7个月生产或流产的1000元;
3、妊娠满3个月不满7个月生产或流产的500元;
4、妊娠不满3个月流产的150元;
5、多胞胎的每多生产一个婴儿增加200元;
6、顺产:1200元。
不同的地区报销比例也会有所不同,具体得以当地社保局回复为准。
三、如何申领生育津贴
1、申领人身份证、社保卡等可证明身份的证件;
2、需提供出生证、生育登记证明以及诊断证明(难产需要)等;
3、如果产假期间单位关闭的,需提供劳动合同,单位关闭证明,单位未垫付生育津贴证明;
4、如果参保不满1年延迟申请的,需提供劳动关系证明及单位营业执照等;
申请人可以持上述材料到当地社保部门的生育窗口办理生育津贴申领手续,申请通过后,社保部门会将生育津贴支付到指定的银行账户中。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八条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