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护人包括下列人员:
1、被监护人的父母
2、成年被监护人的子女、配偶。
3、未成年人被监护人的兄、姐.
4、成年被监护人的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
5、经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的,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
监护权是监护人对于未成年人和精神病人等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行为能力人的人身权益、财产权益所享有的监督、保护的身份权。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监护人的权利和义务有以下几点:
1、需履行保护被监护人的身体健康的权利和义务。
2、有权利及义务照顾被监护人的日常生活。
3、对被监护人的财产进行保管及管理,并代理其进行相关的民事活动。
4、对被监护人进行管理和教育。
5、可以代理被监护人进行法律诉讼。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二十七条
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