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机动车所有人和使用者因租赁、借用等情形不是同一人的,交通事故后属于机动车一方责任的,保险公司应当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机动车使用者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对损坏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由此可见,发生交通事故时,车辆实际控制人一般应承担赔偿责任,但机动车所有人对贷款车辆有过错的,如知道对方没有驾驶资格,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注意相应的而不是连带责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零九条 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