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去,判处缓刑的罪犯,依法要实行社区矫正。社区矫正的负责机构是司法局。司法所承担社区矫正日常工作。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就要去司法局报到,司法局接收之后三日内到指定司法所接受社区矫正。不按期报道,司法局可以警告,超过一个月不报道,可以申请法院撤销缓刑。报到之后要将接受监督管理、参加教育学习、社区服务和社会活动的情况定期报告
一、监外执行不能离开县还是市
监外执行既不能离开县,也不能离开市。依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对于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主要是实施社区矫正,社监外执行既不能离开县,也不能离开市。区矫正人员除了遵守相关刑法规定,还应当遵守如下规定:
(一)社区矫正人员应当定期向司法所报告遵纪守法、接受监督管理、参加教育学习、社区服务和社会活动的情况。
(二)发生居所变化、工作变动、家庭重大变故以及接触对其矫正产生不利影响人员的,社区矫正人员应当及时报告。
(三)保外就医的社区矫正人员还应当每个月向司法所报告本人身体情况,每三个月向司法所提交病情复查情况。
(四)对于人民法院禁止令确定需经批准才能进入的特定区域或者场所,社区矫正人员确需进入的,应当经县级司法行政机关批准,并告知人民检察院。
二、监外执行需要注意哪些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对于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主要是实施社区矫正,社区矫正人员除了遵守相关刑法规定,还应当遵守如下规定:
社区矫正人员应当定期向司法所报告遵纪守法、接受监督管理、参加教育学习、社区服务和社会活动的情况。
发生居所变化、工作变动、家庭重大变故以及接触对其矫正产生不利影响人员的,社区矫正人员应当及时报告。
保外就医的社区矫正人员还应当每个月向司法所报告本人身体情况,每三个月向司法所提交病情复查情况。
对于人民法院禁止令确定需经批准才能进入的特定区域或者场所,社区矫正人员确需进入的,应当经县级司法行政机关批准,并告知人民检察院。
社区矫正人员未经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旗)。社区矫正人员因就医、家庭重大变故等原因,确需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旗),在七日以内的,应当报经司法所批准;超过七日的,应当由司法所签署意见后报经县级司法行政机关批准。
返回居住地时,应当立即向司法所报告。社区矫正人员离开所居住市、县(旗)不得超过一个月。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五条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限内,由公安机关予以监督,如果没有本法第八十六条规定的情形,假释考验期满,就认为原判刑罚已经执行完毕,并公开予以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