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定罪标准包括:通过信息网络犯罪获取的资金转入信用卡,支付结算达20万元,流水金额达20万元后的定性。如果证明流水中有的不属于收或付的性质,可以剔除。违法所得一万以上者,一般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法律分析
1.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的罪行,是通过实施信息网络犯罪所获得的资金转入信用卡中;
2. 帮助信用卡犯罪入罪的数额标准之一是支付结算达到20万元,流水金额达到20万元后的定性;
3. 如果证明流水中有的不属于收或付的性质,应该允许剔除;
4. 以投放广告等方式提供资金超过五万元的;
5. 违法所得超过一万元的;
6. 一般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或者单处罚金。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择一重处】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该内容由 韦端宁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