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质押金主要指的是欠债的人或第三人将自己的财产或者现金移交给收债人占有,将该财产或者现金作为借取债务的担保物品,如果欠债一方不履行债务,收债人有权依法就该财产或者现金优先受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二十五条 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出质给债权人占有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出质人,债权人为质权人,交付的动产为质押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