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定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标准是:承租人在出租人履行通知义务的十五日内未明确表示购买。出租人欲出卖作为租赁标的物的房屋时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可以优先购买,并应当于出租人履行通知义务后的十五日内作出是否购买的明确表示。
一、租房期间房东卖了房子怎么办
租房期间房东把房子卖了,租户可以继续租房。如果新房东不愿意继续户出租,则新房东属于单方解约,应承担违约责任。与此同时,如果房东想出售房屋,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承租人在租赁合同占有期内发生所有权变更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出租人出售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售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但共有人行使优先购买权或者出租人将房屋出售给近亲属的除外。
二、租客优先购买权有效期是多长时间
若出租人委托拍卖人拍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拍卖5日前通知承租人,若承租人未参加拍卖的,则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若出租人自行出卖租赁房屋的,应提前通知承租人,承租人在接到通知后应及时答复,若承租人接到通知后15日内未明确表示购买的,则丧失优先购买权。
因此,承租人优先购买权的期限视情况可以为5日和15日。承租人若要购买租赁房屋的,一定要注意时间节点,在合理的期限内作出明确的表示。
三、优先购买权人是哪些人
优先购买权人是出租人或者公司中同意股东转让股权的其他股东。如果出租人出卖租赁的房屋,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如果公司的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其他同意转让的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七百二十六条
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但是,房屋按份共有人行使优先购买权或者出租人将房屋出卖给近亲属的除外。出租人履行通知义务后,承租人在十五日内未明确表示购买的,视为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
第七百二十七条
出租人委托拍卖人拍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拍卖五日前通知承租人。承租人未参加拍卖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