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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承包经营合同最新 篇8

2024-07-17 来源:个人技术集锦

  发包方:

  承包方:

  发包方与承包方经协商一致,现将公司经营权在本合同期限内发包给承包方以供经营,订立本合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承包经营期间,公司独立核算、依法纳税,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财政,税收渠道不变。

  第二条承包经营期间,承包方必须在本公司的法定经营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以本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为准)。

  第二章承包的期限,方式和主要指标

  第三条承包经营的期限为 年,即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承包方应当在合同签订之日向发包方交纳承包保证金 元,该保证金在合同届满后并且承包方没有任何违约的情况下由发包方无息退还。

  第四条承包经营的方式为:发包方在承包经营期限内将公司经营权提供给承包方,承包方为此支付给发包方人民币 万元/年。该笔款项每年 月 日之前一次性支付。

  第三章承包方的权利与义务

  承包方的权利:

  第五条承包经营期间,承包方指派的代理人(仅限一人)作为公司法定代表人(或者全权委托人),行使总经理的职权,直接对承包人负责。

  第六条承包方在承包期间,对本公司享有自主、独立的的经营权。

  具体权利如下:

  1有权聘任总经理、副总经理和各部门经理,组成本公司的领导机构,并报董事会备案,承包期满或合同解除后,该领导机构即告解体。

  2有权决定公司的机构设置,制定规章制度,人事聘用、任免和奖惩。

  3有权根据实际需要购置新设备和资产。

  第七条承包方有权根据本合同规定,取得其应得的合法收入;

  第八条承包方有权在承包期内使用公司公章、合同章、支票、账号、发票等财务凭证。

  承包方的义务:

  第九条承包方在承包期间应尽义务如下:

  1必须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按期如数缴纳应缴纳的各种税,费等。

  2在承包期间,应保证公司各项资产的完好(合理损耗除外)。

  3、在承包期间合法经营,及时支付工人工资、办理相关保险、履行各种义务。

  第十条承包方必须全面履行本合同中应由承包方履行的全部条款。

  第四章发包方的权利与义务

  第十一条发包方的权利如下:

  1有权维护公司利益不受损害。

  2有权监督本公司的经营范围。

  3对本公司有财务监督权。

  第十二条发包方的义务如下:

  1 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涉承包方的经营权。

  2必须按本合同规定保障承包方的合法权益。

  3必须全面履行合同中应由发包方履行的全部条款。

  第五章承包方的收入

  第十三条承包方的收入计算方法:承包方在承包经营期限内的所有利润均由承包方享有。

  第六章合同的变更、解除或终止

  第十四条本合同生效后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发包、承包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本合同需要变更或解除时,须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新的书面协议,在新的书面协议未达成之前,本合同仍然有效。

  第十五条本合同履行期间,如国家有关政策与本合同签订时相比,发生重大变更,发包、承包任何一方利益受到重大影响,受影响的一方可以提出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第十六条发包方如违反本合同规定,干扰承包方的经营管理活动,使承包方无法继续经营下去,或使承包方的合法收入得不到保障,承包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以及暂停支付承包费用,并要求发包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七条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使本合同无法完全履行或无法履行时,须发包、承包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合同。

  第十八条本合同规定的承包期满,发包、承包双方的权利、义务履行完毕后,本合同自行终止。

  第十九条本合同期满三十日以前,承包方应接受发包方派出的审计机构对其承包情况进行审核,确定无误后,双方代表在审计意见书上签字,承包方方可离职。

  第七章违约责任

  第二十条发包、承包双方应全面实际履行本合同,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的应负违约责任。

  第二十一条发包方如违反本合同第二十条的'规定,应承担违约责任,支付承包方对公司的投资总额的200%作为违约金,如承包方的实际损失超出该违约金的,则发包方按承包方的实际损失赔偿。承包方如违反本合同第二十条的规定,应承担违约责任,支付发包方实际损失总额的200%作为违约金,如承包方的实际损失超出该违约金的,则承包方按发包方的实际损失赔偿。同时发包方有权不退还保证金。

  第八章 双方特别约定

  第二十二条 承包方根据实际需要购置新设备和资产的,在合同期满后所有权归承包方所有,由承包方自行处理,发包方对此不承担任何权利义务。

  第二十四条 承包方经营期间的风险由承包方自行承担,与发包方无关,这一风险包括法律责任上的,如果因为承包方违法违纪造成法律上责任,由承包方指派的法定代表人承担相应的责任。承包方在经营过程中对外负债,这一债务由承包方承担,如果债权人起诉发包方,发包方有权追加承包方并且有权向承包方追偿。

  第九章附则

  第二十五条承包方如发生意外事故,无法继续履行本合同,则由承包方另行推选或指派承包经营者,经发包方认定,继续履行本合同。

  第二十六条在签订本合同时,发包方应将公司所有资产及债权债务状况编制成册,双方确认后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发包方应提供公司董事会关于不干涉承包方自主经营的决议,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第二十七条本合同期满后,如本公司承包经营,且承包方履行本合同情况良好,承包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再承包的权利。

  第二十八条本合同由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二十九条本合同正本二份,发包方,承包方各执一份。

  发包方: 承包方:

  合同签订地:____市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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