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兹为乙方推荐下列甲方产品和介绍客户给甲方事宜,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居间合约书,并共同遵照下列各条款。
第一条 相关甲方产品(以下简称产品)
第二条 排他性
1.乙方所介绍之客户经甲方书面确认后,甲方亦不得以直接方式绕过乙方向其销售产品,除非乙方同意或乙方已放弃该客户。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合约期限内不得推荐、介绍、代表、制造或销售除以外的任何频谱仪产品。
第三条 服务内容
1.乙方介绍客户给甲方,甲方应开具“客户确认书”(详见附件1),并视乙方要求协助接触洽谈。
2.甲方对乙方介绍之客户提供(1)售前产品解说及产品使用方案规划。(2)产品安装及保修(保修年限:产品主机xx年,其它零件xx年)。
3.甲方向乙方提供的任何资料属于甲方的财产,乙方不得为非履行本合约目的而使用。本合约终止时,乙方应主动归还剩余资料给甲方。
第四条 产品居间销售价格及奖励
1.甲方同意乙方按照下表所列价格向客户推荐甲方产品:
2.乙方推荐产品时,不得违反该条之价格约定。
3.甲方承诺在代理期限届满时,经乙方居间成功的产品销售金额达x时,甲方将向乙方支付x销售奖金。乙方完成该条所列条件后,应将正式发票提交甲方,甲方在收到正式发票后10日内支付款项。
第五条 付款
1.甲方于买卖成立并交货安装验收完毕且收到全部货款后,三日内通知乙方清款,甲方在收到乙方正式发票后七日内按该笔货款总价(未含税)百分之给乙方作为佣金。
2.乙方居间活动所需要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六条 管辖法院和违约责任
1.乙方履行本合约过程中(包括签订本合约前)所获得的甲方任何经营或技术信息均属甲方商业秘密。一旦乙方泄密,应向甲方赔偿违约金人民币xx万元,另甲方保留进一步索赔的权利。
2.本合约的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余条款的效力。
甲乙双方如因本和约有关事项发生诉讼时,均同意以xx市人民法院为一审管辖法院。
第七条 合约期限
1.本合约有效期限自公元x年x月x日起至x年x月x日止,为期一年。
2.正常情况下,若任一方有特殊原因,欲提前终止本合约时,应于一个月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在得到对方书面同意后,终止本合约。
第八条 合约生效
1.本合约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本合约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 乙方: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代表人:代表人:
盖章:盖章:
日期:x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