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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赁合同书(周转房) 篇23

2024-07-17 来源:个人技术集锦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甲乙两方经细谈协商,达成以下协议共同遵守:

  1.由甲方租出位于 的地面单边首层铺位给乙方作为住房使用,面积约为110平方米。

  2.租铺用途:用于住房。乙方必须严格按照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本铺位:严禁堆放、经营易燃物品,禁止经营高噪音、高污染行业。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改变铺位结构用途,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没收押金。

  3.租期: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每月租金为人民币 元整( 元)。

  4.乙方先付押金(即保证金)人民币 元整(元)给甲方。铺位租金的付款形式定为每三个月缴纳一次租金,下次的租金要提前5天交给甲方(作为先交租金后使用的原则)。

  5.租赁期内,所有费用由乙方自理(包括房产租赁税、水电费、管理费、维修费、税费、出租物业税等,一切与该店铺有关费用)。每期的电水费用(电费1.2元/度,水费3.2元/度)必须在5天前向甲方交纳,延期则按每日10%加收滞纳金。

  6.租赁期内,乙方发生的一切经济责任、法律责任及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负责,与甲方无关。乙方不得擅自将铺位转租、转借、改变用途或用于抵押。

  7.租赁期满后,就乙方在租赁期内增加的装修、建筑、水电设施等都不得自行拆除,所有装修贵甲方所有,乙方必须保证期满后将铺位清洁干净后交还甲方,到期不清洁,将视乙方放弃所有权,甲方有权处理铺位内所有物品,并没收押金。

  8.违约责任:

  1.在本合同期内,甲方因特殊原因提前终止合同,收回铺位,必须提前1个月内通知乙方;甲方除免除当月租金并原数返还押金外,不再赔偿乙方由此造成的任何损失。

  2.乙方中途终止合同,铺位内所有装修不得拆迁,全部归甲方所有,乙方交纳的押金及租金(包括预付租金)归甲方所有。

  3.乙方必须按时交纳租金,如逾期不交,甲方每天按租金的1%向乙方收取滞纳金,如逾期超过10天,视为乙方违约,甲方将有权没收押金并收回铺位,乙方在铺位内的所有装修归甲方所有。

  9.租金从 年 月 日算计。

  10.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后另行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合法效力。

  11.本合同一式两份,经甲、乙方双方签名生效。

  出租方(甲方)代表人: 承租方(乙方)代表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签定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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