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甲方将楼院内二层楼楼下(上)平方米租赁给乙方使用,双方按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同生效条件及租赁期限
1、合同日期从年月日至年月日止。租期年,合同到期后租赁与否另行协商。
2、本合同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二、租赁费及交付
1、租赁费每年为元,年共计元。
2、乙方必须在合同生效当日向甲方交付第一年租赁费,以后每年的租赁费在合同期下年度开始之日三日前向甲方交清。租赁费每年以10%递增。
三、权利与义务
1、租赁期内乙方在国家法律、政策规定许可的.范围内在租赁的房屋及场院内自主开办企业(不得开办有噪音、有异味、影响居民正常生活及工作的企业)。
2、甲方只收取租赁费、水费、电费,其他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3、乙方在租赁期内要遵纪守法,维护社会治安秩序,搞好环境卫生,并服从甲方管理。
4、乙方必须服从供电、供水管理,并且每月必须及时向甲方交付电费、水费(按工业价格),乙方用电不得超过千瓦/小时,用水不得超过吨/月。
5、租赁期内,乙方要爱护房屋,如有损坏必须修复或赔偿。乙方不得擅自改造房屋,否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6、乙方不得转租房屋及场院。
7、乙方在租赁期间,如国家规划征用或要整体出租及开办企业,甲方可终止合同,终止合同履行后,甲方按乙方实际使用期收租赁费。
四、违约责任
1、乙方必须按本合同的约定及时如数向甲方交付租赁费、电费、水费,逾期不交除按未交金额的万分之五向甲方交付延付金外,并且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乙方在租赁期间搞好大院卫生,不得随地大小便,如发现有在院内大小便者,罚款50-100元。
2、如乙方擅自转租房屋及场院,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且乙方向甲方交付双倍的租赁费。如乙方在租赁期间不到租赁期限私自搬走,后果自负,款项一律不退,合同同时终止。
五、其他
1、双方发生争执按平等互利的原则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诉至人民法院解决。
2、本合同未尽事宜,须经合同双方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未作出前仍然按本合同条款执行,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甲乙双方签字有效。
甲方:乙方: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