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出售方)
乙方:(购销方)
根据《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
一、生牛奶购销时间与数量:每天早晨点取奶,数量 公分左右。
二、计价标准及付款方式:按照蒙牛乳业基础收购价和附加价格两部分,双方协商后确定最终结算价格。每月付款一次,下月号一次性付清。
三、质量标准:生奶牛的质量必须符合国家生鲜牛奶的收购标准。甲方不得销售未取得健康证明和检疫奶牛生产的.生牛奶、产犊____日内的初乳及患病使用抗生素类药物残留的生牛奶。不得掺杂使假不符合国家卫生安全质量的生牛奶。
四、如有违约,违约方赔偿对方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五、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益,双方签字生效。
甲方签字:(盖章)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签字:(盖章):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