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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合同样本 篇14

2024-07-17 来源:个人技术集锦

  发包人:

  承包人: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发包人、承包人就下列建筑工程施工有关事项达成一致意见,订立本合同。

  一、 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路基槽下处理80cm 30cm灰土 16cm水稳 7cm油面及

  水簸萁、绿化、标志、标线、恢复原有路口等。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二、 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方式:承包人包工包料

  承包范围:以发包人提供的设计图纸及发包人要求的工程内容为准。

  三、 合同工期

  工程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159天

  从20xx年4月10日开始施工,至20xx年9月15日竣工完成。

  四、 质量标准

  1. 工程质量标准:合格

  2. 工程必须严格按照施工图纸及发包人要求施工,认真遵循现行操作规程、施工规范及国家有关验评标准,不得偷工减料。接受工程建设质量

  3. 工程完工后一个月内,承包人负责将施工资料整理成册,并一式两份交与发包人,否则由承包人支付竣工资料保证金。

  五、 合同价款及付款方式

  合同总价(大写):

  1. 北环路:壹仟捌佰陆拾肆万伍仟肆佰捌拾玖元柒角壹分(含二标段、

  2. 孔西路至马营桥段(马营路):壹仟零陆拾肆万陆仟壹佰壹拾元捌角

  三标段马营路外购土款:15元/m345117 m3=676755元)

  付款方式:1.路基工程完工后,经验收合格,付合同总价的30%;油面

  2.工程款必须打入乙方指定账户,否则视为工程款未到帐。

  六、 机械设备及其他要求

  1.摊铺设备:摊铺机采用ABG,双钢震动轧路机或同级别摊铺设备。

  2.水稳碎石必须采用厂拌。

  3.灰土拌合必须使用灰土拌和机。

  4.标志、标线、标牌由公路处指定厂家制作。

  5.工程设计中线、设计高程等发包人按线路实际情况在设计图纸的

  6.单项签证变更造价超过万元(不含5万元,以财政最后审核为准)可以调整,否则不予调整。

  7.承包人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制度,发生的人员伤亡事故及其他安全事故损失均与发包人无关。

  8.发包人派出的监理人员监督和检查工程质量、进度,监理人员做出的指令,承包人应予执行。

  七、 发包人完成下列工作:

  1.20xx年4月10日前办理土地征用、拆迁工作、平整场地等工作,使施工现场具备施工条件。

  2.20xx年4月10日前协调施工所需水、电、通讯线路的接驳。

  3.20xx年4月10日前协调处理施工现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

  八、承包人完成工作:

  20xx年4月15日前完成施工现场办公和生活的房屋设施的建设。

  九、承包人承诺

  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

  十、发包人承诺

  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工程价款,履行本合同所约定的全部义务。

  十一、违约责任

  1. 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的,每推迟一天扣合同总价额的千分之一。

  2.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由承诺人无条件修复,如因此造成合同延期的按本条第1款执行。对由此给发包人造成的经济损失由承包人负责赔偿。

  十二、其他

  1. 本合同相关招投标文件、适用的技术规范和标准、设计图纸、质量保修书等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作出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本合同发生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沧州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

  3. 本合同订立时间:20xx年4月8日

  4. 发包人、承包人约定合同自双方签字签章后生效。

  5. 本合同订立地点:南大港管理区

  6. 本合同一式四份,发、承包人各执一份,送财政局、建设局各备案一份。

  发 包 人:(公章) 承 包 人:(公章) 地 址: 地 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电 话: 电 话:

  传 真:开户银行:账 号:邮政编码:电子邮箱:

  传 真: 开户银行: 账 号: 邮政编码: 电子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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