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定作产品:
序号产品名称型号单位数量单价总额备注 1
总价人民币: 佰 拾 万 千 佰 拾 元 角 分
二、质量要求:品质要求依定作方要求,经样品试作合格确认后,双方签样、封样作为品质检验依据,承揽方才开始生产。
三、运输:运输费用由 承担,运输费超过人民币 元的,定做方承担 元。
四、包装:由定作方提供适当包装,以不损坏产品为原则。
五、交货:定作方支付款项后 天。定作方对已确定的'订单,除品质因素外,不得拒收或拖延如期的收货。
六、付款方式:定做方先预付人民币 元;其余在 后付清。定作方承诺按约定的时间内支付款项。否则承揽方有权不经通知解除本合同,并对因此遭受的损失提出索赔。
七、保修期限:
八、协议文本:合同文本可以采用书面或传真形式。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由双方代表签章后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