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协商一致、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就甲方向乙方订购灯饰一事,达成合意如下,以咨共同遵守:
一、货物名称、品牌、数量、价格:
乙方向甲方订购 。
价格总计: 元(含 %增值税发票)
单价为人民币 元,合同总价款为人民币 元。
本合同价格为工地交货价(包括但不限于货物包装、运输、税费、保险、装卸费用,及双方约定的乙方应提供的售后服务)。
二、交货期限:甲方应于合同签订当天内交货。
三、交货地点和接货单位:
交货地点:
接货单位:
四、运输方式和费用负担:
甲方负责运至交货地点,并承担货物运至交货地点的所有(包括且不限于运输、保险、税费、装卸等)费用。
五、包装标准:
按乙方出厂标准包装,但该包装应适合于长途运输及货物运至交货地后的仓储。
六、货款结算:
合同签订后当天支付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
七、质保期及售后服务:自货物验收合格之日起36个月内免费调换灯具。
八、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约定。
九、争议解决方式:双方因合同及本合同的履行发生争议,首先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双方均可向合同签订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十、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执肆份,乙方执贰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