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商标权转让方(简称甲方):杭州雨露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注册商标权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郭连志
公司法人及股权变动,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对硕人注册商标权的转让达成如下协议:
一、转让的注册商标名称:硕人
二、商标注册证号:1420--11
三、该商标下次应续展的时间:20--年4月27日
四、该商标取得注册所包括的商品或服务的类别及商品或服务的具体名称:第11类:龙头;浴室装置;沐浴用设备;水加热器;水按摩洗浴设备;潜水灯;装饰喷泉;电暖箱;淋浴热水器(截止)
五、甲方保证是上述注册商标的所有人,并保证不存在属于甲方所有的、与上述注册商标构成相同或相近似的注册商标及使用但未注册商标。
六、商标权转让后,乙方的权限:
1、可以使用该商标的商品种类(或服务的类别及名称):
2、可以使用该商标的地域范围:中国
七、商标权转让的性质:永久性的商标权转让
八、商标权的所有、过户及细则:
1在本协议自签字起生效,该商标权正式转归乙方所有。
2因乙方属于自然人,暂且无法过户,待乙方注册公司或者找到第三方受让时,再行办理过户手续;
九、商标转让协议生效后的变更手续:
1、在商标存续期间,乙方有权在任何时间办理商标过户手续,也有权将商标转让给第三方,甲方须有效配合(如出示有效证明、加盖公司公章等);
2、变更注册人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十、双方均承担保守对方生产经营情况秘密的义务;乙方在协议期内及协议期后,不得泄露甲方为转让该商标而一同提供的技术秘密与商业秘密。
十一、甲方应保证被转让的商标为有效商标,并保证没有任何第三方拥有该商标所有权,在上述转让注册商标上不存在质押、许可使用等他项权利的存在。
十二、商标权转让的转让费与付款方式:
转让费按转让达到权限计算共:零元;
十三、甲方保证在协议有效期内,不在该商标的注册有效地域内经营带有相同或相似商标的商品,也不得从事其他与该商品的生产、销售及提供服务等与乙方相竞争的活动。
十四、协议纠纷的解决方式:双方应友好协商,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法院起诉。
十五、本协议不受公司名称变更、法人及股权变更的影响。如公有变更,乙方有知情权,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转让方:受让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