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订做方): 合同编号:
乙方(承揽方):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建筑安装承包合同条例》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经济责任,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并共同严格履行。
第一条 制作项目
1、 2、 3、 4、 5、 工程造价:
计人民币: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 元整)
工程预算、图纸及报价作为合同附件、附本合同后,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条 工程价款的支付与结算:
一、备料施工款:
本合同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甲方支付给乙方工程总价款 %作为工程预付款计人民币: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 元整)
二、工程进度款:材料运输到现场后,甲方续付工程款 %作为工程进度款计人民币 拾 万 千 佰 拾 元整(¥ 元整),工程完工后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余款一周内一次性付清,计人民币 拾 万 千 佰 拾 元整(¥ 元整)。
三、工程保修及保修期限:
保修期内如因人为破坏、自然灾害不可抗力等,不属于工程质量方面的问题造成的损坏不属保修范围之内,除以上因素,其它质量损坏,乙方应于48小时内给予维修。
第三条 工程期限:
一、乙方收到甲方给付工程预付款后日内完成施工。
二、如遇下列情况之一,工期可相应顺延。
1、 如因甲方提供的施工电源或相关设备未能到位的;
2、 因甲方在施工过程中更改施工方案或不及时支付工程款的;
3、 施工中停电、停水8小时以上或连续间歇性停水影响正常施工的;
4、 如因甲方未履行政府或其它有关施工手续,而不能施工的。
第四条 设计:
1、 设计图纸,说明书和有关技术资料,作为施工验收的有效依据与合同一 并保存;
2、 甲方如需变更施工方案,因此而增加的费用由甲方负责;
3、 所有设计施工图纸甲方负责人签字,同意按图纸施工并作为验收的有效依据;
第五条 施工:
1、 施工地点甲方须一次性指定,移动地点因此而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
2、 乙方必须严格按照施工图纸施工,并接受甲方监督,乙方按操作规程和安全文明施工有关规定进行施工。
3、 工程竣工前甲方须提前预留好配电箱,乙方不负责工程的室内接线手续。
4、 竣工前两日,乙方口头要求甲方验收,如甲方不能如期验收,甲方应于24小时内书面通知乙方,但承认竣工日期。
5、 如因乙方原因在施工期间发生人身意外事故,甲方概不负责。乙方应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六条 违约:
1、 在工程不能按合同期限交付甲方使用,每延误一天甲方按制作费有的千分之三扣罚乙方作为违约金。
2、 甲方不按合同支付乙方工程款,一切后果由甲方负责承担。
第七条 附则
本合同一式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其它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商定另行签订补充合同,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八条
甲方(合同章): 乙方(合同章):代表: 代表:电话: 电话: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