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济南天梦庆典公司 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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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一、用车时间: 20xx 年 月里加收 元。
四 、甲方提供的车辆每车配驾驶员一名,含带费用:司机工资、汽油费。
五、费用支付方式
协仪签订当日,乙方向甲方支付车辆到达集合地点车队出发前,乙方结清余款 元。
六、违约责任及解决办法
1.本合同签定后,除不可抗因素(如天气、政府行为等)任何一方无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如乙方擅自解除合同,已付定金不再退还,如甲方擅自解除合同,应双倍返还乙方已付定金。
2.因自身原因,一方于合同日期15日之前(不含15日)要求取消某服务项目的,应以该项目服务费的30%作为违约金;于合同日期7日之前(不含7日)要求取消某服务项目的,应以该项目服务费的50%作为违约金;于合同日期7日(含7日)之内要求取消某服务项目的,应以该项目服务费的70%作为违约金。
3.如乙方需自驾车辆,驾车人员驾龄需两年以上,应谨慎驾驶车辆,车辆在使用过程中如出现意外一律由乙方自己承担责任及赔偿金,天梦庆典公司与车主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
4.凡甲方车辆因故障或特殊原因不能按原约定到达,需提前3天通知乙方换车,甲方将及时提供同级或同级别以上的车辆代替,如乙方不同意更换车辆可以要求退车,则甲方全额退款。车辆在活动当日,如其中某辆车出现故障,甲方应积极采取补救措施,如补救不成功或无法补救,应当场对乙方说明,并返还该故障车辆服务费用,但不负责由此引起的其他赔偿。
七、协仪纠纷解决方式 因本协议所产生的争议,双方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甲方当地法院起诉。
本合同一式两份,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本协仪自双方签字后立即生效。 甲方:济南天梦庆典公司 乙方:
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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