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友好协商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有关法律、法规,就甲方委托乙方制作安装广告牌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制作概况
1工程名称:喷塑铁皮字
2广告牌规格:
(1)08厚的镀锌喷塑铁皮字
(2)标志字母共8个、4个大字、27个小字
1631633+1321325+035+4+04527=3321平方米
第二条安装要求
安装地点:
施工要求:按照甲方提供给甲方的设计图案施工。
第三条工程造价及支付方式
1合同总价款共计人民币700000元整(大写:柒仟元整)。
2合同生效后,乙方可在甲方广告牌地基制作过程全部完工后一至三天全部一次性付清给乙方广告牌总体款人民币700000元整(大写:柒仟元整)。
第四条工程期限
施工日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如雨、雪、四级以上大风),工期相应顺延。
第五条双方权利、义务
乙方:
协助、配合甲方的各项工作。
在施工中,因乙方原因造成停工、误时及工人中途往返费用,由乙方负担。
甲方:
1、1协助、配合甲方的各项工
2、协调解决施工中出现的问题,保质保量的完成工程,施工期间如发生人身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均与甲方无关,由乙方自己承担。
3、乙方应保证广告牌使用3—5年,抗风力10级(风力以当地气象局报道为准)。
4、保修期满后,双方另签维修协议进行维修。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益,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未尽事宜另行协商。
如产生纠纷,应本着互谅互让的原则协商原则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甲方:乙方:
住址:住址: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