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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处罚通报范文 篇7

2024-07-16 来源:个人技术集锦

  工程质量提醒各管理人员、班组长:

  安全生产是工程建设过程中的重中之重,加强安全管理不仅是项目部管理人员的大事也是全体职工的大事,有了安全生产才能保证我们的工程能顺利进行,为此项目部在20xx年2月25日项目部的生产例会上下发了《安全生产文明施处罚条例》并同承包班组长签订了《安全生产责任书》,但经过几天的观察和多次同班组长口头重申效果还是不佳,说明我们的管理人员及班组长对安全生产的意识认识不够和执行不力,现场仍然发现有80%的职工戴帽不扣带,为了确保项目部制度的严肃性和管理制度的有效实施,现项目部再次提出处罚和警告,具体如下:

  1.20xx年2月29日上午8:30分现场抽查,在8#楼地下室施工的木工、钢筋工戴帽不扣带达90%,在4#地库上运钢管的架子工带帽不扣带,其它各栋楼施工的木工、钢筋工也有同样的象现,为此项目部作如下处罚;①安全员身为安全生产的主要责任人管理不严,力度不够,处罚安全员100元,如现场还没改进将双倍处罚;②8#楼栋号长对本楼的安全管理不到位,安全生产不重视估处罚8#楼栋号长50元。③架子承包组长对项目部的制度执行不力,组长带头戴帽不扣带估处罚100元。④在8#楼施工的钢筋组组长、木工组组长班前安全生产教育交底不清,为进度而放松安全估处罚承包组长各200元,如果还是我行我素,要求安全员按《安全生产处罚条例》第1条执行。⑤对其它各栋栋号长和班组长提出警告,加强力度管好本楼工作。否则同样处罚。

  2.各工种的承包组长对工程质量要提上日式议程,经现场检查,各栋楼工程质量与项目部的下发的《质量控制处罚条例》规定有很大的差距,请各班组长根据条例自查自纠,各栋号长要亲查,对不合格的,要求班组限期整改,否则项目部一律按质量控制处罚条例执行。

  特此通告

  旭日学府项目部

  年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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