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
为纪念我国第x个全民义务植树节,加快推进“绿色”的建设步伐,进一步掀起春季绿化工作高潮,拟定于3月12日(植树节)下午2:00在中和路东延组织开展义务植树活动。
妥否,请批示。
附:植树节活动方案
xx市林牧业局
x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