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发包方):
乙方(承包方):
甲方现把隆回县卡西欧花园1楼M38、M39门面楼的室内水电安装工程承包给乙方,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和责任,确保工程质量及进度,经双方友好协商,特签订以下条款,以便共同遵守执行。
一、工程委托形式:
包工不包料
二、工程价款和结算的约定:
1、工程价款:按建筑面积7元每平方米计算。
2、工程款付款方式:布管线验收合格后支付工钱的60%,水电整体完工验收合格当天结算并支付剩余40%的工程款。
三、乙方承包内容:
(1)水电开槽、布管、穿线(电线、网线、电视线、电话线等)
(2)插座、开关、灯具的安装
(3)小五金、厨卫洁具的安装
(4)所有水电施工过程的垃圾整理装袋
四、对乙方要求:
(1)乙方需自备施工所需附属工具如:人字梯、马凳、铁锹等。
(2)密切配合楼房主体工程工人的工作,不得互相推诿。
(3)由乙方原因造成的需二次到现场与其它工种配合施工,乙方需在接到甲方通知后24小时内到场解决。
(4)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的保护,水电工程保修三年。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签订后乙方不得将工程转包。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业主):
乙方(盖章):
签字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