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 员工可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劳动保障部门提出 工伤认定 申请。 《 工伤保险条例 》第17条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 职业病 防治 法规 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规定的 工伤待遇 等费用由用人单位负担。 劳动者在申请做工伤补偿的数额需待 伤残鉴定 后确定 以上就是 长春 市工伤申报认定问题的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