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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宁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2022

来源:个人技术集锦

西宁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2022如下:
1、城镇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月人均提高28元,提高到每月700元,增幅为4.2%;
2、农村牧区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年人均提高492元,提高到每年5676元,每月473元,增幅9.5%;
3、特困人员最低基本生活标准每月提高42元,达到每月1050元;
4、孤儿基本生活养育标准在现行标准的基础上统一每月提高42元,其中集中养育孤儿标准达到每人每月1450元,社会散居孤儿基本生活养育标准达到每人每月1050元。
法律依据:《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第四条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实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制。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具体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管理工作;财政部门按照规定落实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统计、物价、审计、劳动保障和人事等部门分工负责,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有关工作。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以及街道办事处和镇人民政府(以下统称管理审批机关)负责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具体管理审批工作。居民委员会根据管理审批机关的委托,可以承担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日常管理、服务工作。国务院民政部门负责全国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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