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咨询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通过友好协商达成协议。
一、甲方委托乙方办理项目。
二、甲方应提供相关文件和资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三、甲方委托乙方的事项如下:
四、甲方委托乙方完成工作的期限:。
五、甲方就委托项目向乙方支付的咨询费为。
六、乙方应先向甲方收取预付款。合同期满后,项目成功的,从咨询费中扣除;项目不成功的,扣除相关费用后退款。
七、甲方中途放弃委托事项的,不退还订金,乙方无故中途不提供咨询服务的,全额退还订金。
八、委托项目完成后十天内,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全部咨询费,否则延期一天,然后收取应付金额1%的滞纳金。
九、本协议如有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如果协商失败,他们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十、本协议在乙方收到所有咨询费用后自动终止。
十一、本书一式四份,各持两份。
十二、本协议经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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