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人:(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方与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房屋购买的委托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委托事项
甲方委托乙方为其购买房屋提供以下服务。
第二条房屋状况:
甲方对购买房屋的基本要求是:坐落范围:
户型:
面积:
交付日期:
其他
第三条甲方委托乙方购买的'房屋
参考价(含设施设备及装修)人民币大写元,x元,其他要求:
第四条委托期限
自20xx年x月x日至20xx年x月x日,超过以上期限仍需要委托服务的,双方另行签订委托合同或以书面形式将本合同委托期限延长。
第五条现场看房
乙方应派注册经纪人带甲方到房屋现场看房,对房屋装修及设施、设备情况进行核实,并签署现场看房记录。
第六条甲方义务
(一)应出示身份证或等真实有效的身份资格证明;
(二)应对乙方的经纪活动提供必要的协助与配合;
(三)不得在委托期限内及期限届满后x个月内与乙方介绍的客户进行私下交易。
(四)乙方完成委托事项,应按约定支付佣金
第七条乙方义务
(一)应出示营业执照、房地产经纪机构资质证书等合法的经营资格证明;
(二)应尽力完成甲方的委托事项,及时将有关情况向甲方如实告知,为甲方签订买卖提供联络、协助、撮合等服务,促成买卖合同的订立;
(三)收取佣金应向甲方开具合法、有效的收费票据;
(四)本合同签订后,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甲方收取佣金以外的任何费用。
第八条佣金
佣金是指乙方完成委托事项后应得的报酬。当乙方完成甲方委托事项的,促成甲方与第三方订立合同,双方签字或盖章生效后日内,甲方应按照房屋成交价格的%向乙方支付佣金。
第九条违约责任
(一)在本合同第三条约定的期限内,甲方与乙方介绍的客户私下成交的,应支付违约金元;
(二)甲方未按约支付佣金的,除继续支付佣金外,还应支付违约金元;
第十条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或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以下两种方式只能选择一种):
(一)向常州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二)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其他约定事项:
第十二条本合同
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十三条合同一经生效,即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对合同内容进行变更或对未尽事项做出补充规定。变更或补充规定应当采取书面形式,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20xx年X月X日—20xx年X月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