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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选作品委托创作合同 篇6

2024-07-17 来源:个人技术集锦

  委托人(甲方):

  公司名称:

  法定代表人:

  公司地址:

  联系电话:

  受托人(乙方):

  姓名: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常住地址:

  合同签订地:

  合同签订日期:

  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创作音乐做作品事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及《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达成以下协议,双方共同恪守执行。

  第一条 委托事项

  1、甲方委托乙方按照甲方的要求创作音乐作品 。[A.乐曲; B.词]

  2、该作品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暂定名为《 》。

  3、该乐曲时长 分 秒。

  4、乙方应按照甲方的建议、思路和要求,进行音乐作品创作。

  第二条 创作期间

  该作品于 年 月 日完成创作。

  第三条 作品交付

  1、乙方交付该作品时间: 年 月 日。交付的时间可以提前,按甲方要求或由乙方以电话、传真等适当的方式通知甲方。

  2、交付内容为记录有该作品的 [A.曲谱或文本(□纸质□电子文档); B.电脑录音小样](□录音磁带 □录像带 □计算机软盘 □光盘 □其他 )]的载体 套,并由乙方在其上手写签字。

  3、该作品在乙方向甲方提交之后,必须经甲方验收。经甲方验收审查合格后,视为该作品正式交付。

  4、作品经审查、研讨后,如需修改,乙方应按甲方的指示、要求在甲方指定的期限内完成修改。

  5、作品修改后仍不能达到甲方的要求,甲方有权在以下做法中选择[ ]:

  [A.]甲方向乙方支付全部委托创作费,已完成作品版权归甲方,由甲方自行或委托第三方予以修改或以其他方式使用,乙方不得再以任何方式另行使用或授权他人使用上述作品。署名方式由甲方根据乙方及修改者贡献大小决定署名方式及顺序。

  [B.]对乙方交付的作品作退稿处理,终止本合同的履行。已经支付的定金作为退稿费。

  第四条 费用及支付

  1、委托创作费(税前):¥ ,大写: ,其构成为:

  2、每分钟¥ ,共: 分 秒,实际所作音乐最后不足1分钟按实际长度计算。[不适用,可删去]每分钟金额 [A.是 B.否]包括电脑音乐小样和终稿编配及录音前期制作,乐器编曲配器,录音乐谱提供及音乐主题音棚录混音监制等工作。[不适用,可删去]

  3、相应的所得税应由乙方自行承担,由甲方代扣代缴。

  4、支付方式:以 方式支付;

  5、支付方案:【可根据支付习惯自行修改】

  阶段1 阶段2 阶段3

  双方合同签订后 日内支付定金 ,第1次付款后 月内,支付[ ]% [电脑音乐小样]经甲方审查验收通过后[ ]日内,支付[ ] % ¥[ ] ¥[ ] ¥[ ]

  第五条 版权

  1、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基于该作品产生的全部版权均归甲方所有,甲方在今后各类节目、任何载体上使用或改编使用该作品时,不需在征得乙方同意并无需在职副本合同约定外的报酬。乙方仅享有该作品的署名权。

  2、甲方保证以电视节目惯常的方式体现乙方对该作品的署名权。乙方在该记录片字母中署名的中英文形式为:

  □作曲/□作词:

  □Music Composition/ □Lyric Composition:

  3、乙方在特定范围内[内部教育、研究目的、个人宣传等]仍可使用该作品,但是乙方不得进行任何商业使用或鼓励他人侵犯甲方的著作权。

  第六条 权利担保

  1、乙方承诺不须经其他单位或个人同意,或已取得此项同意,而有权签订此合同。

  2、乙方保证该作品确系为本人原创,如乙方创作作品中涉及对第三方作品的使用,则乙方应取得相关的许可并由乙方向第三方付酬。

  3、若乙方擅自采用第三方作品,导致侵犯他人著作权或其他权益,则由乙方自行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第七条 保密:

  1、双方约定,对于音乐作品(电子版或纸介版)均负有保密不对外泄露的责任。

  2、其他商业秘密的保密:甲乙双方承诺关于双方往来期间所获知的对方之商业、财务信息等往来资料、文件、图片、档案,无论口头或书面,均不得对第三人泄露,也不利用其做本合同以外目的使用,此约定于本合同终止后仍然有效。

  第八条 提前终止本合同:

  本合同有效期间内,遇到下列情况之一,合同终止自书面通知发出后3日内生效。

  1、因不可抗力事件,无法继续履行本合同的;

  2、一方严重违反合同有关条款,另一(守约)方可以单方面解除本合同;

  3、根据合同规定行使单方合同解除权,并不表明其放弃向违约方追索违约金和赔偿金。

  第九条 甲方单方面终止合同:

  1、若乙方工作不能达到甲方要求,导致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时,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

  2、甲方单方面终止合同后,乙方已收的款项不再退还甲方,甲方已经支付报酬的剧本或半成品及相关著作权归甲方所有;

  3、甲方有权委托其它方进行进一步创作。

  第十条 乙方单方面终止合同:

  1、乙方提交创作成果后,甲方未能在约定时间内给予乙方修改意见,并且未能在乙方提交创作成果两周内支付相关稿酬,乙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

  2、乙方单方面终止合同后,已收的款项不再退还甲方,乙方创作的剧本或半成品著作权归乙方所有;

  3、合同终止后甲方不得再行使本合同之权利。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1、如果乙方未按照约定的履行期间完成工作的,每延迟一天,甲方有权扣发报酬总额的 ‰作为违约金。超过履行期限 日,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向甲方双倍返还已支付的金额。

  2、除不可抗力因素外,任何一方如严重违反本合同之约定,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对方赔偿造成的实际损失及救济的合理支出费用。

  第十二条 不可抗力:

  因战争、叛乱、火灾、爆炸、地震、天灾、洪水、干旱或恶劣天气,以至于无法送达、无法供给、无法生产、或者政府法令、而造成之破坏、损失、迟延等耗损,双方各自的损失自行负担,直至不可抗力事件结束为止。

  第十三条 合同修改:

  本合同非经甲乙双方书面同意,不得任意修改或变更,如需修改或变更,双方应通过协商达成一致后签订补充合同,作为本合同附件。

  第十四条 法律适用: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有关本合同的解释、履行等相关事宜皆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第十五条 争议解决:

  双方因合同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采用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由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向合同签署地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六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自合同签订之日时生效,附件与本合同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授权签字人: 授权签字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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