秩序维护方(甲方):
使用方(乙方):
一、本车位租期暂定12个月,即从20年4月1日至20年3月31日止。租金(也称停车费)每月30元,一年360元,支付方式为一年付一次,乙方到期如需续租,需提前1个月通知甲方。租金由甲方物管公司代收。
二、甲方责任及义务:
1、在租赁期间,除非车位改建,一般不主动收回已出租的车位,如甲方需提前收回乙方使用的车位使用权,甲方须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并退还剩余租金。
2、在租赁期间,如自然损坏产生的场地维修及检修费用由甲方支付,如人为损坏(包括乙方)场地维修所产生的费用由行为人(包括乙方)负责支付。
3、甲方所出租的场地,仅供乙方作停泊车辆使用,不对车辆及车内物品作任何保管;如乙方所停泊的车辆有任何损失或人为损坏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负,甲方协助相关的调查。
4、甲方应提醒住户人员爱护他人财物,维护乙方的合法权益。
三、乙方责任及义务:
1、乙方在租赁期内必须按合同条款的规定按时缴付车位租金;如乙方拖欠租金达三周,即被视为是自行解除本合同行为,甲方有权将该车位收回,并收取拖欠租赁费用。
2、乙方在租赁期间不得将该场地转租给第三方使用。
3、在租赁期内,如乙方需要提前退租车位,乙方必须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并解除本合同,甲方扣除1个月租金后退还乙方剩余租金。
4、乙方必须将车辆按车位及甲方的秩序维护要求停泊好并做好防盗、防刮、以及消措施,如发生车辆遗失和损坏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自负,并承担因自己的原因造成对他人的人身和财产的伤害及损坏责任。
5、坚守体谅原则,如车位被他人临时停车,由乙方与当事人协商解决;甲方协助做工作。
四、本合同以双方签约之日起生效,如今后有补充作补充协议处理,与此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五、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