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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销商合同范本 篇2

2024-07-17 来源:个人技术集锦

  甲方(厂 家):

  乙方(经销商 ):

  第一条 总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本着平等互利原则,经友好协商,甲、乙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二条 甲方授予乙方在下列规定的时间、区域、产品范围内的经销权,甲方承诺除非乙方违反本协议规定,否则将不在此范围内另设经销商:

  1、经销期限: 日至

  2、经销区域:省地区(市/区/县)。

  1.商超;

  2.流通;

  3.特通;

  4.全渠道)渠道经销商。(注:跨区域的KA、A类连锁系统须由甲方指定方可操作)

  4、经销产品:甲方产品。

  第三条 经销产品的品项、规格、包装及价格(详见附件):

  第四条 产品质量及储存条件:

  1、质量标准:甲方提供产品符合国家规定的质量卫生标准(具体执行标准将依据规定标注于产品包装之上,法定标准未规定的指标,参考技术部质量标准)。

  2、储存条件:乙方必须将食品产品储存在清洁、干燥、通风良好、无日光照射、温度在5℃至25℃之间的仓库。

  3、保质期天数:在甲方规定的条件下储存,保质期以食品产品标定的保质期天数为准。

  第五条 产品的供应及运输:

  1、 要货通知:乙方的要货通知应以符合甲方确定的订货单形式提出,甲方发货时间视为交付时间,乙方发出的订货单需标明申请发货时间,未予标明的,视为下达订货单的十五日内为发货时间;如要货计划发生变更的,一般需在发货日前三日内提出,但计划变更额在计划总额5%以内的,需在发货前12小时内提出。

  2、 要货数量:在汽车送货情况下,一般情况下,乙方应整车要货,数量以运输车辆的载货量为准;在铁路发货情况下,乙方应以集装箱为单位要货。货物交货方式为甲方将货物交付第一承运人,车板交货即视为交付,第一承运人签署的接收文件,视为乙方已接收,货物交付的品项及数量,以第一承运人签署的接收的品项及数量为准。

  3、乙方订单汇款,乙方汇款人应为乙方单位主体或乙方法定代表人,如乙方委托他人汇款,则应向甲方出具委托汇款手续,否则甲方可不予认可。甲方交付的产品质量应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企业标准(实际执行标准见产品包装标识)。

  4、货物由甲方办理运输托运的方式,甲方负责厂内装车费用,运输费用原则上由甲方承担。货物到乙方仓库的装卸及其他费用由乙方承担。但如乙方因货急或其他原因上门自提的,运输费用由乙方承担。

  5、货物质量在乙方仓库验收,乙方如发现产品质量问题应及时通知甲方,不得私自处理,甲方将根据实际情况给予妥善处理。

  6、货物如因在运输过程中发生的损失,赔偿责任由乙方向责任方提出主张,也可由乙方授权甲方向责任方提出主张。

  第六条 合同期内乙方应完成的销量任务及奖励方案:乙方在完成或超额完成附件规定的销售任务的情况下有权获得奖励,甲方将根据对乙方的奖励方案按季度、年度支付奖励金额(具体奖励方案由甲方另行确定)。若乙方未能按季度、年度销售计划完成销售任务,则甲方有权取消对乙方的奖励承诺。

  第七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 甲方应向乙方出示各种有效证件,如: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产品检验报告、卫生合格证,并留复印件给乙方存档。

  2、 甲方保证食品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如在保质期内出现产品自身的质量问题,在经甲方确认后,包退包换,并承担退换费用。

  3、 甲方不承担非产品质量问题引起的退货,乙方主管或下属之商超卖场生退货的,因产品自身质量导致的,由甲方承担;其他原因导致的,由乙方承担。

  4、 甲方有权根据市场的变化调整食品产品的供应价格及建议乙方销售价格并保证提前1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5、甲方有权对产品进行更新换代,改变包装形式。

  6、乙方应在规定的区域内从事经销活动,并对其下属批发商、渠道商进行管理,维护市场秩序和其他经销商的权益;如甲方发现乙方或其下属批发商、渠道商有超越合同区域的冲窜货销售行为,乙方授权甲方有权将根据具体情况给予乙方5000---30000元的处罚,如已严重影响其它区域及市场销售秩序或其他经销商权益的,甲方有权取消乙方的所有市场的政策支持并终止经销合同。

  7、乙方不得低于甲方建议的销售价格销售食品产品,如因此造成市场问题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8、甲方的销售人员有权监督乙方,管理市场,支持乙方销售。

  第八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应向甲方出示各种有效证件,如:营业执照、食品流通许可证、税务登记证、法人代码证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并留复印件给甲方存档;如因国家政策或行政管理而更新上述证照的,需及时向甲方提供新的证照资料。

  2、货款一般实行款到发货制度,如乙方须赊销的,根据甲方对信用额度审批权限的规定,需由甲方总经理签批赊销信用额度的,经甲方总经理签批后方可发货,需由甲方分管总监审批的,由甲方分管总监签批后方可发货,赊销总量不得超过信用期及信用额度范围。

  3、乙方应办齐一切当地销售的合法手续,否则出现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4、乙方必须按合同的约定履行付款义务。

  5、乙方要确保完成合同规定的销售任务量。

  6、乙方销售食品产品的价格不得低于甲方建议的销售价格。

  7、乙方必须每月10日前向甲方提供上一个月乙方重点供货客户名单,销量及存货情况等内容的销售报表。

  8、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食品产品销售业务的任何部分转让或委托给第三方。

  9、及时、有效支付货款义务:乙方应在甲方规定的时间之前通过转帐、电汇或其它方式及时、有效地将货款支付给甲方,货款以甲方经销价计算。

  第九条 违约责任及合同终止:

  1、 乙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向甲方足额支付货款或乙方未履行合同内的其它责任或义务,即构成违约,乙方违约的,甲方有权暂停履行本合同项下甲方义务,甲方有权按乙方欠款总值向乙方收取每日万分之五滞纳违约金,并有权停止按已确认的定货通知发货。如果乙方在收到甲方违约通知后30天内仍未纠正其违约行为,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2、 甲方未履行其在合同规定内的发货义务,即构成违约,乙方有权拒绝购买甲方食品产品,并按应发货值的万分之五向甲方收取违约金。如果甲方在收到乙方违约通知后30天内仍未纠正其违约行为,乙方有权终止合同。

  3、 因不可抗力造成一方不能履行全部或部分合同义务,可免除全部或部分责任。

  4、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在合同有效期满前终止合同。

  5、乙方绝不销售与甲方或甲方关联公司产品相同或近似的假冒、仿冒产品,否则视为违约。

  6、乙方必须保证产品的良好的售后服务,如因售后服务没到位所造成的市场问题,损害品牌形象、公司信誉的,甲方将根据具体情况,采取相应的管理措施。

  第十条 保密:

  1、 乙方不得将本合同中所拥有的权利向任何其它单位透露,如发现乙方不能遵守此条款,甲方有权立即终止合同,并不需要向乙方提供证明材料。

  2、 乙方应对其在经销过程中得知的甲方的商业秘密和信息严格保密,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第十一条 争议解决:

  合同有关的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双方在60天内无法解决该争议,则任何一方均有权将该争议提交仲裁机构或法院解决,仲裁地 (厂址所在地)。仲裁或法院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第十二条 其它约定:

  1、本合同有效期为一年,自年 月 月日,合同自双方公司盖章及合法授权代表签字后生效。

  2、未尽事宜,双方可以补充协议形式以确定,补充协议应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对合同的任何修改,均应由双方以书面协议作出,附于本合同后作为补充协议。

  4、乙方理解并同意,只有甲方法定代表人及其书面授权的代表有权签订约束甲方的任何合同、协议及其它法律文件,未有上述手续者,其签署的任何文件不得约束甲方。

  5、乙方不得向甲方销售人员提供借款、借车、借物等支持。乙方违反此规定,导致发生损失、事故等一切经济、法律责任,概由乙方负责。

  6、甲方给予乙方的各种市场活动政策必须是书面的,并经甲方公司总经理级别领导签字同意方为有效,否则甲方将不承担任何责任。

  7、对于超出本合同约定的乙方经销产品范围的任何产品,甲方有权另设经销商。基于双方合作良好及对甲方产品的市场开发达成共识且乙方同意追加本合同销售任务,乙方可享有优先经销权。

  8、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执两份乙方执一份。

  十三、其他补充条款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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