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方;(以下简称甲方)
需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保证校园超市食品的卫生安全,根据卫生部、教育部关于《学校食物中毒事故行政责任追究暂行规定》精神,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本着互惠互利,依法经营的原则,特订此供货安全协议。
一、甲方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颁布的《食品卫生法》。严格执行采购准入制度。严格按乙方的要货计划及时配送所需货物。
二、甲方所供商品的价格,必须按本地同期一级批发价格供应给乙方,货款支付实行 月结制。
三、甲方提供的商品,必须有正当的渠道来源,能如实提供正规生产厂家、保质期、生产 日期、合格证、质检报告、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资料。
四、甲方在供货期间必须向乙方提示保质期短的`商品,并指导其储存、销售等管理方法。
五、甲方在供货期间,因运输等原因,导致商品破损,加工导致的不合格商品,校园超市在保质期内不能完全售出的商品。甲方必须无条件接受乙方的退货。
六、若甲方提供的食品、副食品,造成乙方师生的食物中毒,甲方必须承担全部责任,即法律责任、经济责任、医疗责任等。
七、乙方接受甲方供货后,有义务妥善管理甲方提供的商品,有义务告之甲方临近保质期的商品,以便甲方及时退货处理。若因乙方管理不善导致商品过期、变质、损坏而造成的食物中毒,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八、乙方在力所能及的情况下,积极配合甲方的销售,为甲方搞好售后服务工作。
九、此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如果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则根据《合同法》以及相关法律解决 。
十、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后解决。
十一、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