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租赁甲方停车场一事,签订如下合同,双方共同遵守:
一、甲方将位于东湖风景区凝海沙滩浴场对面的绿荫停车场指定的部分场地提供给乙方使用(合计面积约为 平方米),详细划定区域见附表。甲方按每 收取乙方场地使用费合共人民币:¥ 元。
二、场地租赁期限暂定为 年,合同 年一签,租赁时间为 年月日至年月日。甲方给予乙方提前一个月进驻规划场地,如超出规定进场时间,则按超出天数缴纳租赁费用。场地使用费按月缴纳,实行先付款后使用,且在每月月底缴纳场地使用费和其它相关费用。合同自然到期后,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续签的权力。
三、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对场地进行管理,乙方需予配合。乙方不得擅自更改场地用途,如因乙方原因造成停车场地内设施、绿化苗木损坏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修复或赔偿。如乙方多次不服从甲方管理并违规不予改正并造成严重后果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2、乙方需取得其施工项目的合法手续,如非法施工所造成的一切后果与甲方无关,对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全额赔偿。租赁场地期间一切临时搭建由乙方自行办理相关手续。
3、乙方负责所承租地段的清洁卫生工作,生活垃圾集中堆放。甲方可提供
4、乙方有权按合同规定的面积合理使用租赁场地,如乙方在租赁期间需扩大租赁场地范围,需提前与甲方协商,不得擅自占用, 甲方有权监督。
5、乙方的物资需集中堆放并派专人自行看管,甲方不承担看管责任。乙方必须加强驻守人员的安全生产施工意识,如出现生产事故,与甲方无关。
6、如遇市政建设、甲方土地开发规划时,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终止合同,乙方需无条件退场,双方互不补偿。
7、甲方拥有该使用场地的合法使用权,除不可抗力外,甲方保证乙方在合同周期内正常使用,场地内除乙方以外的一切经济纠纷均与乙方无关。
8、本合同签订生效后,甲、乙双方不得违约,如一方违约应赔偿另一方的经济损失。
四、本合同执行过程中若出现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提交当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五、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起即时生效。双方各执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